确诊为青光眼以后,青光眼的治疗是十分重要的,治疗的合理满意可以使眼压得到控制,视功能无进行性损害,否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致盲。
对于青光眼治疗后的观察主要从几方面包括视力、眼压、视野及眼底改变;首先将治疗用药合理调整在以浓度低、滴眼频度少,并达到好的治果为准后,观察视力、眼压、眼底;开始1~2周复诊检查,视力不低于两行,眼压控制在20毫米汞柱以下,眼底视乳头生理凹陷的杯盘比无增大;病情稳定后,可一月左右复诊检查一次;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对视野检查开始可半年查一次,如无进行性恶化,可以一年检查一次;这样可以多年动态观察其变化,从而了解青光眼虽已治疗,但是否还有进行性视功能的损害,在观察中视野是主要方面,因为视力可受白内障等其它眼病影响,眼压波动大,受影响的因素多,眼底改变对比性不如视野明显,所以视野的检查在青光眼治疗后的观察尤为重要。
青光眼治疗后如视力、眼压、眼底及视野观察,眼压控制满意,视功能无进行性损害,患者无明显自觉症状,就可以继续维持原治疗并定期检查,否则就要重新调整用药,加大药浓度,滴药次数,或添加另一种药物联合治疗。如需口服或全身用药才能控制眼压者要进行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