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风险你知道吗?郑州免费咨询不孕不育医生?生育繁衍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基础,也是人类文明的象征。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夫妇不能自然受孕,需要借助辅助生殖技术来完成生育,实现做父母的愿望。更有一些女性如患先天性无子宫或子宫因疾病丧失功能或切除者,因无孕育宝宝的“皇宫”,理论上可以“”(俗称“借腹生子”),其是指将患者夫妇的受精卵移植入另一位女性的子宫,由该女子替他们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生育过程。
但是子宫不是商品,生命不能交易!在我国是禁止的!其实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但有些国家是允许的,根据美国生殖医学会(ASRM)的建议,只有当确实存在医学问题妨碍父母自行妊娠,或会给女性或胎儿带来重大的死亡或损害风险时,才可使用。的指征包括先天性无子宫或因疾病子宫切除、不可恢复的Asherman综合征、反复妊娠丢失的单角子宫、母体患有妊娠的医学绝对禁忌证(如肺动脉高压)等。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人类生殖和妇女健康伦理委员会于2009年制定的指南中建议:只有医学指征的完全(即精子和卵子均来源于委托夫妇)可被允许,禁止商业性的,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多胎妊娠以及对母亲和婴儿的伤害。此外,以商业金钱交易以及其他非医学需要为目的的是禁止的。
可带来各种风险。首先是者的风险,即使有些机构为了降低母亲孕产期间的风险,对女性在之前体检身体并进行筛选,但孕期变化难以预测,部分女性可能发生妊娠期并发症,严重者会威胁母儿健康。其次是出生孩子的风险,出生的孩子有可能在成年时发生近亲结婚生子,有悖伦理及优生优育。再次,是以委托的方式进行,由于在我国法律法规是禁止的,者及出生孩子的合法权利缺乏保障,故合同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和保障,毁约现象时有发生。违反人类伦理,使得女性沦为生育工具,有损者的人格尊严。
辅助生殖技术是医学科学发展的进步,是针对不孕症夫妇解决生育问题的医疗措施,有严格的医学要求和指征,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真真实实为人类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