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孕妈妈来说,如果在常规产检中发现有“乙肝病毒携带”的时候,心里可能都会有点紧张吧!脑海里会有一大堆的疑问:乙肝病毒会不会感染宝宝?怀孕期间能不能吃药?孕期能不能阻断病毒?宝宝生出来该如何喂养?……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可以在下面找到答案呦。
产后传播:与接触母乳及产妇唾液有关。
所以,预防乙肝的母婴传播应从妊娠前着手:孕前乙肝表面抗体(抗-HBS)阴性的育龄妇女,应该及时接种乙肝疫苗。
已经怀孕的育龄妇女,要进行乙肝两对半和HBV-DNA的筛查,以便及时了解孕妇的乙肝状态和乙肝病毒载量,采取积极的孕期及产后阻断措施。
携带有乙肝病毒的孕妇,如果没有病毒高拷贝,孕期可以不进行抗病毒治疗。
长期抗病毒治疗的慢乙肝的孕妇,孕期及产后不建议停止抗病毒治疗。
高病毒载量的乙肝免疫耐受期的孕妇,如果HBV-DNA≥106COPY/ML,建议妊娠晚期遵医嘱进行抗病毒治疗。
孕中晚期,胆汁酸水平提高?当心是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除了乙肝之外,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简称ICP)也是需要产妇们特别注意的问题。它属于高危妊娠,大多发生在怀孕的中晚期,主要特征是皮肤瘙痒和黄疸。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主要危害是对宝宝(对宝宝!对宝宝!重要的话说三遍),可能造成早产、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等不良结局,并且胎儿的宫内死亡常常是突然发生,难以预测的。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患者有无黄疸,也与胎儿的健康状况密切相关。血清总胆汁酸、甘胆酸升高是ICP主要的证据,比瘙痒、黄疸、转氨酶升高的发生时间还要早,它的数值越高,病情就越重。所以,“血清胆汁酸水平”对判断病情严重程度和及时监护,对于重型ICP、经治疗后效果不佳或病程较长、既往有死胎史的患者,往往需要提前终止妊娠。
对于进行常规产前检查的孕妇来说,通常在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时,就已经测定过总胆汁酸水平,若没有异常,可在妊娠28周左右(28周!28周!)再次测定总胆汁酸水平。如果出现皮肤瘙痒、黄疸现象,或者是发现总胆汁酸升高时,应该及时就医,以便及时诊治。此外,孕妈妈们还要注意胎动计数,若发生变化也要随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