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患者在确诊的时候不要惊慌和紧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心律失常都会产生不良严重后果,并且不是只要患了心律失常就必须要治疗的。
大家对心律失常必须要有科学的正确的认识。
一,心律失常并不等同于心脏病
心律失常表现为一种突发的规律或不规律的心悸、胸痛、眩晕、心前区不适、憋闷、气促、手足麻木和晕厥,甚至神志不清。部分患者也可无任何不适症状,仅在心电图检查中被发现。心律失常的病因相当复杂,常见的有下列5种:
①器质性心脏病,如冠心病、肺心病、高血压心脏病、心肌疾病、风心病等;
②各种不良刺激,如情绪激动、疲劳、饮酒、喝浓茶和咖啡等;
③药物因素,如使用洋地黄、奎尼丁,及某些抗肿瘤药物等;
④严重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
⑤代谢性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
由此可见,虽然大多数心律失常是由器质性心脏病所致,但发生心律失常并不一定说明患了心脏病,正常人也可以出现心律失常。
值得一提的是,心律失常的发生率随年龄增高而增加,老年人易发生心律失常。不少老人认为自己有心律失常,就是患上了“冠心病”,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冠心病会导致心律失常,但心律失常不全是冠心病导致的。除高血压、心肌病、心力衰竭、心肌纤维老化、窦房结功能低下等器质性因素以外,一些非器质性因素,如情绪变化、感染、贫血、电解质紊乱等,也可导致心律失常的发生。
因此,对于老年心律失常患者而言,首先应仔细寻找导致心律失常的病因和诱因,切忌轻率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若必须用药,也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严密观察,为主,因为老年人对药物耐受性差,易发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