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皮肤病要“小题大做”
妊娠期间妇女很容易产生皮肤病,轻者可令患者瘙痒不止,重者可造成婴儿胎死腹中,因此千万不可小视。如果一旦发现自己患有皮肤病,应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切不可盲目自治。一般情况下,妊娠妇女应定期到医院检查身体,这样,不但有利于自身的健康,更有利于胎儿的健康。
一般情况下,造成婴儿胎死腹中的皮肤病主要有以下几种。
妊娠痒疹-妊娠3-4个月
皮损为全身散在多数小结或丘疹,伴剧痒,夜间尤甚。搔抓后常有表皮剥脱及血痂等继发性改变。一般于产后3周内自行消退,遗有暂时性色素沉着。但下次妊娠仍会再发。皮疹严重者可有死胎出现。
妊娠疱疹-3-6个月
开始有全身不适、发热、皮肤发痒等症状,数天后可出现红斑、丘疹、水泡等损害,往往聚集成群,呈环状排列。泡破后结痂,愈后留下色素沉着。在妊娠期中,病情往往反复减轻或加重。有时可伴有蛋白尿和血尿。一般在分娩前后皮疹开始消退,有时直到月经再来时才痊愈。此病对母亲一般无危险,但死胎、婴儿先天性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可高达50%。
疱疹样脓包病-妊娠期及产褥期孕妇
是一种少见的急性危重皮肤病,常突然发生。开始时成群的小脓包发生于成片的红斑上,以后脓包陆续出现,常排列成环形,脓涸后结痂,但其边缘可有新脓包发生,严重者可波及全身,病人有寒颤、发热、谵妄等全身症状,也有呕吐、腹泻及蛋白尿等。血钙含量往往降低。孕妇常发生流产、死胎或婴儿出生数日后死亡。幸而者,下次妊娠时也易复发。
皮肤病变的症状有哪些
说到皮肤病,应该说是比较广义的一个病症名词,皮肤病的种类特别的多,比较常见的有皮肤过敏,荨麻疹等等。都是比较常见的皮肤病,出现皮肤病的时候症状表现也非常的多,比如说引起风团,导致瘙痒,出现丘疹等等,另外容易出现水痘水泡,有的时候还会出现一些全身的症状反应。
皮肤病变的症状有哪些
1皮疹为风团、潮红斑,大小不等,形状各异。常突然发生,成批出现,数小时后又迅速消退,消退后不留痕迹,但常反复发作;
2自觉瘙痒,可伴有腹痛、恶心、呕吐和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少数有发热、关节肿胀、低血压、休克、喉头水肿窒息症状等;
3病程长短不一,急性荨麻疹病程在1个月以内;超过1个月为慢性;
4皮肤划痕试验部分病例呈阳性反应;
5水痘:按临床表现,属于水疱型;按病毒特点,属DNA病毒-小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所致。前驱期较短,不超过24小时即出疹。皮疹先发于躯干,渐波及头面部和四肢,呈向心性分布。初为红色针尖大小的斑疹,后迅速成丘疹,数小时后即为绿豆大小的水疱,可为椭圆形,疱壁薄易破,2-3天干燥结痂,以后痂脱而愈,病程2周。在儿科中可见的异型有大疱型水痘及新生儿水痘。偶尔发生少见的并发症有水痘脑炎、肺炎、急性脑病等(我们60-80年代曾抢救过多例水痘合并重症脑炎,现几乎未见)。
6麻疹:按病毒种类属于RNA病毒-付粘液病毒-麻疹病毒引起,多见于5岁以下儿童,潜伏期9-11天,前驱期通常3天左右,热度上升,卡他症状明显。发疹的部位从耳后-面颈-胸背部-四肢,疹子的形态是玫瑰色斑疹或丘疹,疹间可见正常皮肤。还可有内疹出现,那就是发病1-2天后在颊粘膜发生koplik斑。常合并支气管肺炎、喉炎、肠炎、脑炎、心功能不全等,病程10-14天。
什么是皮肤病
皮肤病是指有关皮肤的疾病,是皮肤(包括毛发和甲)受到内外因素的影响后,其形态、结构和功能均发生变化,产生病理过程,并相应的产生各种临床先后表现。皮肤病的发病率很高,反复发作,多比较轻,常不影响患者生命,很多难以。是一种给患者造成巨大身心痛苦并影响生活质量的疾病,明显就是瘙痒和皮肤外观改变。
四平哪个医院能治皮肤病
皮肤病有很多种类,不同的皮肤病发病原因不同,治疗方法上也有很大差别,所以大家在治疗皮肤病时,一定要选择一个正规的医院,找到皮肤科的专业医生进行检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