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哪所医院治疗精神病好
对于精神疾病的治疗选择好的医院是不能够忽视的,正规的医院是具有性的,不会盲目治疗,不会只一味的治疗疾病而忽略了目的,是值得信赖的。不要听信一些小的诊所,这些地方都是不规范的,只是以挣钱为目的的。
抗精神病药与月经及催乳素的关系
1、所有抗精神病药都会阻断多巴胺受体,所以对于内分泌和月经、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影响。
有的品种影响较少,例如奥氮平。有的就较多,例如利培酮、舒必利、或氨磺必利。此外,这种影响与药物的剂量大小也有关系。奥氮平对于月经的影响不算大,但是如果剂量大的话,影响也就比较明显些。五氟利多维持量(每周20毫克)对于月经几乎没有影响,但是如果叠加在还没有排泄完的、残余的奥氮平上,也就显示出影响来了。在这个时候,千万不要去用补充雌激素和孕酮等等制造“人工周期”的方法。
要知道:在给人体注射了外源性的雌激素和孕酮以后:一方面果然会促使子宫内膜生长和崩溃,看起来似乎是来了月经,实际上是假的月经,只是没有排卵的阴道流血而已,不是真的月经!另一方面,它们却会起到‘反馈抑制’作用,就像告诉脑垂体“体内已经有了不少雌激素和黄体酮了,您可以休息了”,于是脑垂体就怠工、甚至罢工。经验说明,用药1月,可以抑制脑垂体功能3月以上。本来停用了利培酮,只要三五个月,就可以恢复正常,重新再来月经;这下子,可能又要推迟三个月以上;所以说,没有任何好处。
由于抗精神病药的影响,雌激素和孕激素的浓度降低了;脑组织长期接收不到它们的信息反馈,就会误认为“胎儿已经分娩”,于是大量分泌催乳素,希望为喂奶做准备。其实,这是脑组织对于实际情况不了解,作出了“误判”!
2、在服用各种抗精神病药后,都会出现程度不同的“催乳素血浓度增高”的现象;没有例外,只是高低程度不同而已。
病家对此完全不必紧张,不必予以处理。再了不起,就是乳房有些肿胀,可能有些泌乳。绝对没有必要去吃什么‘溴隐亭’,否则该药增加了DA,就有可能招致病情的恶化。服用抗精神病药后,由于DA的通路被阻断,催乳素增高,必然会降低一些性欲要求。各种抗精神病药都没有例外,只是影响程度的大小,有所不同而已。这并不是催乳素增高的结果,二者都是“后果”,不是原因。所以,千万不要把催乳素增高当做‘祸首’。相比之下,维持量的五氟利多是对性欲影响小的。有个患者原来用氯氮平50毫克维持,没有性欲要求,换用五氟利多维持后,情况就好转了。相比之下,奥氮平和五氟利多都是影响比较小的。氨磺必利的影响比较大,但是我们采用的是比较短期的治疗,因此也不会产生什么后遗问题。
3、有的患者反映头颅X光片显示有“脑垂体微腺瘤”,实际上这只是表明催乳素分泌较多而已。
这并不是真正的肿瘤,不必害怕,也不必处理。我有一个病例,就被某院神经外科误判,而做了开颅手术,切除了所谓的‘肿瘤’。精神分裂症没有好转,后还是用奥氮平MECT解决了问题。如今,已经用五氟利多维持治疗了十几年,一切表现正常。
精神病患者怀孕期间如何用药
由于女性精神疾病患者中有许多都会或者将要面临妊娠的问题,因此,妊娠期间的服药问题是多数家庭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关于精神疾病患者的妊娠问题比较复杂。从优生学的观点看,母亲怀孕期以不服任何药物为佳,但精神疾病治疗的现实是:任何时期的停药都会使患者复发的概率大大增加。所以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显示出使用精神药物和胎儿先天畸形发生率之间有任何关系,也未发现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药物对胎儿有明显的影响。(精神药物中D级药物中有证据表明对胎儿造成损害者除外。)但是这种目前没有证据并不表明它对妊娠是绝对的。由于伦理学的原因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是不可能在人体进行研究的。
一、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颁布了药物的妊娠性分级标准,其分级标准如下(简略):
A级: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
B级:在动物生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
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它有对胎儿的,但并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
D级:有对胎儿造成危害的明确证据。
X级:在动物或人体研究中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
在精神科临床上常用的药物中:氯氮平、马普替林、思诺思、丁螺环酮为B级;丙咪嗪、帕罗西汀片、苯巴比妥、丙戊酸盐、锂盐、卡马西平以及多数安定类(艾司唑仑、三唑仑为X级)为D级其他的多数抗精神病药物和抗抑郁药物为C级。
二、2007年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防治指南”中制定的原则为:
1、育龄妇女在使用精神科药物之前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避孕措施。
2、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现妊娠应首先考虑终止妊娠,待病情完全稳定,并咨询精神科医生被认可后再怀孕。
3、病情稳定,过去无复发史和临床缓解水平很高的病人可以暂时停药,待妊娠12周后再用药。
4、对确实需要维持治疗的患者,可考虑选用对母体级胎儿毒性小、的药物,且用量宜减到低有效剂量。
三、目前总的认识:
1、目前临床上多数精神科药物没有发现对妊娠有确切影响的证据(少数D级X级类药物除外)。
2、但是不能排除精神科药物对妊娠的不良影响。
3、妊娠的12周内好禁止使用精神科药物。
4、如果要考虑妊娠,好在病情稳定2年以上,既往无减小药量即出现复发的历史,目前病人的社会功能恢复良好。
5、在哺乳期妇女中的应用:几乎所有的精神药物都能分泌到乳汁中,所以在服用精神药物的哺乳期妇女应避免哺乳婴幼儿,而改用其他哺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