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精神病人怎么办
1、要正确认识精神病:人们对精神病有种种偏见,其实精神病与其它的内科病、外科病一样,只是一种病而已,这种病人在病态下表现的思维、情感、行为的不正常,不是什么思想问题。精神病人与其他躯体疾病的病人的不同之处在于身在病中不知病,意识不到自己有病,故而不主动求医,拒绝治疗,这就要求家属对精神病人要倍加关怀、爱护。尊重他们的人格,给他们情感上和心理上的支持。
2、家里有了精神病人:应及早到专科医院求治。有的家人觉得家里出了精神病人丢人,有的则因精神病人年轻,住精神病院后,别人都知道了,影响病人以后的恋爱,找工作。迟迟不肯到专科医院就诊,可终究纸里包不住火,只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而已。有的则认为精神病人是着了魔,到处求神拜佛,结果劳民伤财,错过了佳治疗机会。
3、病人在家治疗:应注意房间应设置简单整洁,不要有凶器、绳索、农药等危险品。特别是抑郁症的病人,要高度警惕,以免发生意外。有的患者在精神症状的支配下,可出现伤人、损物等行为,陪护人应注意自我保护。
4、病人生活要有规律:制定作息时间表,按时休息,按时起床,病人病情稳定后,可适当增加活动,以调动患者的积极性。对孤僻懒散的患者,应督促其参加简单的文体活动,避免终日卧床。
5、监督服药:由于精神病人不认为自己有病,故而大部分病人不愿服药,很多藏药,一定要监督服药,防止丢药、藏药及随便加减药。另外,药物不能由病人保管,以免出现意外。
6、应注意复发:精神病人的复发率比较高,有的家属只看此时病人已正常,未按医嘱巩固服药。有的则因患者服药后出现坐立不安,视物模糊等,家属就认为药不对症,或病加重了,而自行停药,造成复发。
精神病人的婚恋和生育
一、法律层面的问题
1、精神病患者的婚姻问题
首先,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婚姻问题上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但精神病人在急性发病期间不宜结婚,这是因为病人很难履行家庭成员的义务,并且精神症列明显者丧失了正常人的行为自控能力。因此民间的所谓用“冲喜”来治疗精神病例不宜提倡。
其次,反复发作、病情控制差的重性、慢性退缩的精神病人也不宜结婚,因为病人不能建立和维持正常夫妻的家庭生活。但病情缓解、间歇期长者则例外。再者,中度或重度的精神发育迟缓(俗称低能、白痴)的病人不宜结婚,因为病人不能理解婚姻、家庭的实质意义。
严重癫痫、反复发作的病人也不宜结婚,因为病人具有行为冲动、对他人和自身造成伤害的危险性。某些特殊的神经、精神疾病,如有明显的性功能或性心理障碍的病人同样不宜结婚。
神经症、轻度精神发育迟缓、人格障碍、抑、郁症等均不属于不能结婚的范畴。
2、精神病患者的婚姻问题
精神病人无行为能力而不能自行办理离婚手续的,需由家属、单位组织、司法部分共认指定的监护人代替履行各种法律手续。否则无签约能力的精神病例人所签署的文件无效。
精神病人的配偶仅以“感情破裂”或“不堪忍受”为由提出离婚早诉的至少承担举证下列三种情况的责任,提交有关部门审查:婚前精神病发病的经过和病情;结婚时精神活动表现及诊治情况;目前的精神状态对家庭生活是否带来妨碍和危害性。
一方在结婚以后发精神病的,根据《婚姻法》“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规定,考虑到过去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原则上配偶有抚养、照顾病人的义务。不过,在考虑维护精神病人的利益同时,实际生活中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亦需兼顾。如对方难以忍受精神病人无休止的折磨和痛苦而提出离婚,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应准许离婚
进行登记结婚前,不宜结婚的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对另一方隐瞒了病情,登记结婚后,另一方发现并提出离婚申诉的,法院可酌情宣布解除婚约。
二、优生优育优教
优生,是指生育身心健康的婴儿,促进人类在体力和脑力上优秀个体的繁衍。简单地说,也就是生一个健康、聪明、活泼的孩子。要优生先优婚,第一,树立正确的择偶观。第二,不应结婚或暂时不能结婚的对象包括: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
2、未经的麻风病病人禁止结婚。
3、双方都患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不得结婚。
4、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治俞尚未稳定2年以上者不宜结婚。
5、各种法定传染病隔离治疗期间不宜结婚。
6、双方严重的智力低下患者,不宜结婚。
7、患有性传播性疾病者,未不宜结婚。
苏州治疗精神病医院排名
在精神疾病治疗时要选择有较好设备的医院:近年来,非常多医院的医疗设备,都进行了更新、充实。有了好的的仪器和设备,还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正确地运用、掌握及操作。所以言就诊时,应依据实际情况、可能,尽可能挑选医疗设备、检测手段齐全。诊断医治器械完善,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