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患者能否顺产需根据血压控制情况、有无靶器官损害及胎儿状况综合评估,满足血压稳定在范围、无严重并发症、胎儿监护正常等条件时可考虑顺产。
收缩压持续低于160毫米汞柱且舒张压低于110毫米汞柱是顺产的基本条件。孕期需通过低盐饮食、规律监测和降压药物联合管理,常用药物包括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等。血压波动超过此范围可能诱发产时子痫或胎盘早剥。
无肾脏损害(24小时尿蛋白<0.3克)、肝功能正常及无眼底病变者可评估顺产。妊娠高血压合并血小板减少、转氨酶升高或视物模糊提示重度子痫前期,需立即终止妊娠并选择剖宫产。
胎心监护无减速、超声显示脐血流正常且胎儿体重估计在2500-4000克范围内适宜顺产。出现胎儿生长受限、羊水过少或胎心异常时需手术干预。
宫颈条件成熟(Bishop评分≥6分)、宫缩规律且产程进展顺利者可尝试阴道分娩。若活跃期停滞超过4小时或出现血压骤升,需中转剖宫产。
产时需持续心电监护,备好硫酸镁预防子痫发作。产后24小时内仍有子痫风险,需监测尿量及神经症状。
妊娠高血压孕妇应每日监测血压并记录波动曲线,限制钠盐摄入至每日5克以下,优先选择富含钾的香蕉、菠菜等食物。保持每日30分钟温和运动如孕妇瑜伽,避免仰卧位运动。睡眠时采用左侧卧位改善胎盘供血,每周进行尿常规和胎动计数。出现持续性头痛、视物模糊或上腹痛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