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通常在接受规范抗结核治疗2-3周后传染性显著降低,但完全消除传染风险需持续用药至少6个月。具体时间与患者用药依从性、病情严重程度及耐药性等因素相关。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当患者开始规范服用异烟肼片、利福平胶囊、吡嗪酰胺片等抗结核药物后,2-3周内痰液中细菌载量可下降至原有水平的5%以下,此时传播风险大幅降低。但部分患者因药物吸收不良或存在原发耐药,可能需要延长至4周才能达到相同效果。临床建议患者在治疗初期严格佩戴口罩,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并单独使用餐具寝具。

少数耐药结核病患者需采用二线药物如左氧氟沙星片、阿米卡星注射液等治疗,其传染期可能延长至2-3个月。这类患者需通过痰培养和药敏试验确认细菌转阴后才能解除隔离。免疫功能低下者如艾滋病合并结核感染,其病原体清除速度更慢,需延长防护期至3-4个月。所有患者均须完成全程治疗,过早停药可能导致复发和耐药性产生。
肺结核患者应保持居室通风良好,每日开窗换气3-4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饮食需保证优质蛋白摄入,如鸡蛋羹、清蒸鱼等易消化食物,避免辛辣刺激。治疗期间每月需进行痰涂片检查,连续3次阴性且临床症状消失方可认为无传染性。密切接触者应进行结核菌素试验筛查,儿童接触者需预防性服用异烟肼片3个月。出现持续咳嗽、低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复查胸部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