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甲亢高可能对胎儿造成发育迟缓、早产、低体重等影响,严重时可能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或死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主要由格雷夫斯病、妊娠一过性甲状腺毒症等因素引起,需通过药物控制及定期监测减少风险。

孕妇甲状腺激素水平过高时,胎盘对甲状腺刺激抗体的通透性增加,可能引发胎儿甲状腺功能亢进。胎儿心率增快、生长受限是常见表现,超声检查可发现胎儿甲状腺肿大。未经控制的甲亢孕妇中,胎儿宫内窘迫概率上升,新生儿可能出现暂时性甲亢症状如易激惹、喂养困难。部分病例中母体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会通过胎盘,导致新生儿持续性甲亢。

妊娠早期甲亢控制不佳可能干扰胎儿器官形成,增加先天性畸形风险。中晚期甲亢未得到有效管理时,胎盘功能不足可能导致胎儿缺氧。极少数情况下,母体甲状腺危象会直接威胁胎儿生命。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多在出生后1-2周显现,需进行新生儿足跟血筛查及甲状腺功能检测。
建议孕妇每4-6周复查甲状腺功能,保持促甲状腺激素在妊娠特异性参考范围内。避免高碘食物如海带紫菜,选择丙硫氧嘧啶等妊娠B类抗甲状腺药物。定期进行胎儿生长发育评估,包括胎心监护及超声检查。分娩后需对新生儿进行甲状腺功能随访,母乳喂养期间应调整药物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