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皮肤病需要做皮肤病理
有哪些皮肤病需要做皮肤病理呢,对于大多数的疾病而言,单纯的肉眼观察是很难得到准确的,可靠的诊断结论,比如说在临床上,常见的扁平苔藓是皮肤科常见的疾病,发病率也很高,但一些不典型的扁平苔藓,肉眼很难和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皮肤淀粉样变这类疾病相区别,所以说疾病在病理上很具有特征性,不存在诊断上困难,还有一种就是比如说天疱疮,还有类天疱疮在肉眼上都表现为水疱和大疱,但并不完全确定究竟是哪一种疾病,而且这两种病在治疗上,还有很大的差别,诊断明确是直接影响诊断治疗预后的关键,那么理论上来讲,所有的疾病要想得到,明确的诊断结果,都需要进行病理诊断,只有具备了组织病理诊断,才具有准确性和可靠性,一般来说以下的这些情况,皮肤病理是必不可少的,那么第一点就是皮肤肿瘤及癌前病变,特别是恶性肿瘤,以及在治疗后怀疑有复发倾向的肿瘤,第二就是麻风、皮肤结核、肉芽肿性的疾病,对各种不同类型的麻风,以及皮肤结核,在诊断分类判断预后,以及观察等方面,均有相当重要的价值,第三就是大疱类的皮肤病,还有血管炎,组织病理学检查,也有助于诊断以及分类,第四就是某些具有病原体的皮肤病,如各种深部真菌病、皮肤黑热病等等,可以直接找到病原菌病原体的,可以通过组织病理,进行明确的诊断,第五就是具有相对特异性的,组织病理改变的皮肤病,比如结缔组织病,还有慢性萎缩性的,肢端皮炎,这类可以通过组织病理学检查,可以协助临床诊断,第六就是具有一定特异性病变的某些皮肤病,还有比如说像是银屑病、扁平苔藓等等,也要进行皮肤病理检查,第七就是某些临床诊断不明的疾病病因不清,皮肤病也要进行皮肤病理学检查,有时能够提供诊断线索,以及提供某些疾病的病因。
怀孕期间好发的皮肤病
妊娠性黄褐斑:妊娠由于黑促素增加,促使黑色素增多,可引起皮肤色素加深,在面部可出现妊娠性黄褐斑。
一般在分娩后即渐消退,但不易完全恢复本色。
妊娠纹:由于妊娠期子宫膨大,弹性组织脆性增加,而致孕妇腹壁皮肤弹力纤维断裂,腹部可出现线状皮肤萎缩纹,一般称为妊娠纹。分娩后一般不能消退。
妊娠期念珠菌性阴道炎:表现白带增多,阴道有黄色奶样排泄物和灰白色膜,外阴痒,难以忍受,由于搔抓可出现局部皮肤增厚。应该到医院皮肤科做阴道分泌物化验,如查到念珠菌即可确诊。可用制霉素栓剂或外搽1—2%龙胆紫。
妊娠疱疹:此症以水疱为主的皮肤病,多出现在妊娠4—5个月,开始时可有全身不适、发烧,数天后可在四肢、手足、头面部出现红斑、水疱以至大疱等损害,疱破后结痂伴发热及剧烈瘙痒,22%患者在妊娠8—9个月皮疹自行消退,多数产后3个月恢复正常。对此症治疗可用扑尔敏、苯海拉明等抗组织胺药物,严重病人可服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强的松。
妊娠瘙痒疹:多发生在妊娠中间3个月,主要在腹部,多局限在妊娠纹上,以后扩散至周身,表现为小丘疹,伴剧痒,常因搔抓而有血痂,皮肤变粗变厚。治疗与妊娠疱疹相同。
妊娠丘疹性皮炎:表现在身体各处有红斑,风团样丘疹,表面常覆盖着痂,剧痒。本病在分娩后迅速消退。治疗应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
疱痂样脓胞病:开始时出现成群小脓疱,脓疱周围有红晕,脓疱排列呈环形以后干而结痂,同时有一批新的脓疱围绕斑片边缘出现,可能形成几个环。本病有时伴寒战、发烧、呕吐、腹泻和关节痛,严重者有败血症。孕妇常发生流产、死胎和婴儿出生数日后死亡。因而患上此症要及时治疗,可大量用皮质固醇激素,严重时可终止妊娠。
妊娠期间,原有的皮肤病可以明显加重,如全身性红斑狼疮,间歇性卟啉病,全身性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应避免带病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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