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掌握精神病人的服药剂量
一般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初量宜小
即第一次用药的剂量不应过大,通常采用一次量的低剂量。
2、逐淅增加剂量
要想达到预期的。必须加大药量使每日剂量达到有效剂量。增加药量的方法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快加法:即每天增加药物剂量,直至达到有效才停止加药。另一种是慢加法:即每2-3天或3-5天增加一次药量,少数也可每周增加一次,逐渐到有效量。家庭护理的病人采用慢加法。
3、达到有效治疗量
我们服药后吸收进入血液里面,当血液内的药物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能产生临床,这时的药量就是有效量。每个病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因此他们有效剂量是不同的。因此用药必须因人而异,必须个体化。
4、巩固
在应用药物达到有效治疗以后,必须维持这个剂量达到一定的时间,通常是15-30天,可根据病情缩短或延长。
5、缓慢减药
经过一般时间巩固治疗开始减药,但其速度宜缓慢,不可骤然、大幅度地减少药量,否则很容易使病情反复,以致前功尽弃。
6、维持治疗
应用抗精神病药治疗,经过一个或几个疗程后,不论精神病是痊愈还是一般好转,病人都必须继续长时间地服用维持量的药物。除非医生认为可以减少用量或停止服药,不能自作主张。
精神分裂症是完全可以战胜的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大脑的疾病,和高血压、胃病等都是人体的功能紊乱,而不是患者“装疯卖傻”,不是“神魔附身”,更不是“前世报应”。
精神分裂症定义是:人的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的混乱,言行举止与所处的环境不协调甚至荒诞怪异,但病人自己并未意识到。精神科医生常说:正常的人脑好比正常工作的交换机,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交换系统出现故障,不是耽误了就是接错线,表现出的言行举止就很混乱。当然不是每个病人都表现为“疯癫打闹”,很多人是沉默和懒散,感情淡漠,回避社交等。也不一定是有强烈的刺激才会发病,更多人是缓慢发病,症状隐蔽,无明显原因。
精神分裂症是严重的精神疾病,16-35岁的病人占80%。每100个人一生中可能有一个人患病,在中国就有超过800万的人患病。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和致残率高,病程漫长,给家庭带来承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在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并不完全清楚,已知遗传因素、外界的刺激和性格都起着作用,尤其是孤僻内向、敏感、好幻想的人更容易患病,同时某些灾难性事件,工作和人际关系紧张也可诱发。
精神分裂症不同于简单的心理问题,心理问题虽然有情绪不稳定但言行举止仍是协调的,而且患者自觉很痛苦并有求治愿望,经过心理治疗可以并。而精神分裂症患者缺少治疗愿望,必须长期依靠药物治疗,难以通过心理咨询或自我调节达到康复。
株洲治疗精神病的医院
精神病多在青壮年时期显病,有的间歇发作,有的持续进展,并且逐渐趋于慢性化,致残率高,难以完成对家庭和社会应担负的责任。但是,如果早期发现、及时就医,患者可以在药物的辅助下,能勉强地生活、学习与工作。至于精神病医院的选择建议去正规医院找专业的医生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