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不同共同性斜视是指眼外肌肌肉本身和支配神经均无器质性病变而发生的眼位偏斜,在向各方向注视或更换注视眼时其偏斜度均相等。麻痹性斜视是指由于支配眼肌运动的神经核,神经或眼外肌本身器质性病变所引起,可以是单条或多条眼外肌完全性或部分性麻痹。
(2)病因不同共同性斜视是先天性不明原因;神经支配的异常;屈光调节性;调节与集合不平衡所引起等,麻痹性斜视是先天发育异常;后天性的头部外伤、炎症及血管病;还有颅内占位性病变和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等。
(3)临床表现不同共同性斜视,发病早多在5岁以前,多逐渐形成,多伴有屈光不正自觉症状不明显,一斜视角等于第二斜视角无代偿头位及眼球运动障碍。麻痹性斜视,发病可在任何年龄,多骤然发病,多有明确发病原因,自觉有复视现象及眩晕等症状,多有代偿头位及眼球运动障碍,一斜视角小于第二斜视角。
(4)治疗方法不同共同性斜视的治疗原则是矫正屈光不正,尽早配戴矫正眼镜,治疗弱视越早越好,训练融合机能,上述治疗无效时可手术治疗,而麻痹性斜视以手术为主,在病因治疗基础上手术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