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集优秀人才,吸引交叉学科研究资源,提升实验室创新能力及学术影响力,促进实验平台的开放和共享,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为依托本院的、省(市)部级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现发布《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2022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内容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口腔生物材料和数字诊疗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1:综合性能驱动的复杂义齿类制件逆向衍生式构造
2:基于多模态数据监督学习的三维缺损人脸补全算法研究
(二)口腔数字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基于反射对称原理的颜面三维点云SRP构建算法研究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口腔材料重点实验室
口腔纳米材料性评价细胞周期同质化模型研究
(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口腔医学计算机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种植体表面陶瓷化微结构设计调控与成骨机制研究
二、资助方式:
2022年度拟资助开放课题5项,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执行期限为2年。
三、开放课题申请条件:
1.实验室开放课题面向国内从事口腔医学相关研究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公开征集。国内从事口腔医学相关研究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职科研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一定研究经历者,均可作为第一申请人提出资助申请。
2.申请的课题应符合申请指南,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
3.鼓励与本实验室研究人员联合申请和开展课题研究。
4.申请人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处。
四、项目管理:
1.项目执行一年,负责人按期对所承担项目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填写进展报告;科研处负责组织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无阶段总结、未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者,我院有权调整课题资助额度或取消课题资助。
2.项目负责人完成既定研究任务,于项目截止时间内对研究工作做出总结,填写结题报告,并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课题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的较高水平期刊发表相关论文至少1篇,规范署名并标注获得该项目支持。
3.开放课题经费均为直接经费,不设管理费、劳务费。使用应按照预算所列科目及金额支出,不得突破科目及预算额度。原则上一经批复不予调整。经费的使用由所在单位负责监督。
五、成果标注:
1.开放课题实施中形成的研究成果,应在作者单位标注原单位的同时标注本实验室,并注明由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和课题编号。未进行标注的,结题验收时不予计入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通过本课题资助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获奖、项目推广(转让)或应用等。
2.研究成果中要求标注的实验室中英文规范名称如下:
(1)口腔生物材料和数字诊疗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NationalEngineeringResearchCenterofOralBiomaterialsandDigitalMedicalDevices)
(2)口腔数字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BeijingKeyLaboratoryofDigitalStomatology)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口腔材料重点实验室(NMPAKeyLaboratoryforDentalMaterials)
(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口腔医学计算机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ResearchCenterofEngineeringandTechnologyforComputerizedDentistry,Ministryof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