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治精神病有哪些医院
对于精神疾病的治疗选择好的医院是不能够忽视的,正规的医院是具有性的,不会盲目治疗,不会只一味的治疗疾病而忽略了目的,是值得信赖的。不要听信一些小的诊所,这些地方都是不规范的,只是以挣钱为目的的。
精神病患者怀孕期间如何用药
由于女性精神疾病患者中有许多都会或者将要面临妊娠的问题,因此,妊娠期间的服药问题是多数家庭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关于精神疾病患者的妊娠问题比较复杂。从优生学的观点看,母亲怀孕期以不服任何药物为佳,但精神疾病治疗的现实是:任何时期的停药都会使患者复发的概率大大增加。所以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显示出使用精神药物和胎儿先天畸形发生率之间有任何关系,也未发现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药物对胎儿有明显的影响。(精神药物中D级药物中有证据表明对胎儿造成损害者除外。)但是这种目前没有证据并不表明它对妊娠是绝对的。由于伦理学的原因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是不可能在人体进行研究的。
一、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颁布了药物的妊娠性分级标准,其分级标准如下(简略):
A级: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
B级:在动物生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
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它有对胎儿的,但并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
D级:有对胎儿造成危害的明确证据。
X级:在动物或人体研究中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
在精神科临床上常用的药物中:氯氮平、马普替林、思诺思、丁螺环酮为B级;丙咪嗪、帕罗西汀片、苯巴比妥、丙戊酸盐、锂盐、卡马西平以及多数安定类(艾司唑仑、三唑仑为X级)为D级其他的多数抗精神病药物和抗抑郁药物为C级。
二、2007年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防治指南”中制定的原则为:
1、育龄妇女在使用精神科药物之前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避孕措施。
2、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现妊娠应首先考虑终止妊娠,待病情完全稳定,并咨询精神科医生被认可后再怀孕。
3、病情稳定,过去无复发史和临床缓解水平很高的病人可以暂时停药,待妊娠12周后再用药。
4、对确实需要维持治疗的患者,可考虑选用对母体级胎儿毒性小、的药物,且用量宜减到低有效剂量。
三、目前总的认识:
1、目前临床上多数精神科药物没有发现对妊娠有确切影响的证据(少数D级X级类药物除外)。
2、但是不能排除精神科药物对妊娠的不良影响。
3、妊娠的12周内好禁止使用精神科药物。
4、如果要考虑妊娠,好在病情稳定2年以上,既往无减小药量即出现复发的历史,目前病人的社会功能恢复良好。
5、在哺乳期妇女中的应用:几乎所有的精神药物都能分泌到乳汁中,所以在服用精神药物的哺乳期妇女应避免哺乳婴幼儿,而改用其他哺乳方式。
家有精神病人怎么办
首先,家属要对精神疾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人们对精神病有种种偏见,其实精神病与其他的内科病、外科病一样,只是一种病而已,这种患者在病态下表现出思维、情感、行为的不正常,而不是什么思想问题。精神病与其他躯体疾病的不同之处在于,患者身在病中不知病,意识不到自己有病,故而不主动就医、拒绝治疗,这就要求家属对精神病患者要倍加关怀和照顾,尊重他们的人格,给他们情感上和心理上的支持。家里有了精神病人,应及早到精神科求治,有的则因精神病人年轻,住院怕别人知道后,会影响到患者以后的生活如恋爱、就业等,而迟迟不肯到精神科就诊,可终究纸包不住火,这其实是掩耳盗铃的做法而已。有的则认为精神病人是着了魔道,尤其是农村家庭,四处烧香、求神拜佛,结果劳民伤财,错过了治疗的佳时机。因此医生建议有经济条件者及时住院治疗,若没有条件住院的患者应注意下面几点。1、患者在家治疗应注意房间设置简单、整洁,不要有刀具、绳索、农药等危险品。特别是抑郁症患者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以免发生意外。有的患者在精神症状的支配下,可出现伤人、毁物等行为,监护人应注意自我保护。2、要养成患者良好的生活节律,应制定作息时间,定时休息、定时起床。病情稳定后,还可适当地增加文体活动,以调动患者的积极性。对孤独、懒散的患者,应督促其参加简单的劳动,避免整日卧床。由于精神病人不承认自己有病,故而大多数患者不愿服药,而经常藏药,所以一定要督促患者服药,防止丢药、藏药及随便加减药。另外,药物不能由患者自己保管,以免出现服药过量或中毒事件。3、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的复发率比较高,有的家属认为患者已表现正常,故未按医嘱督促患者用药,以巩固,而导致疾病复发。有的则因患者服药后出现坐立不安、视物模糊、便秘、震颤等,家属就认为药不对症或病情加重了而自行停药,造成患者病情反复波动。所以强调合理用药,增加患者服药的依从性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