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与甲状腺癌的关系
(1)甲状腺癌在妊娠前确诊,并且经过治疗。对于治疗后无病生存的甲状腺癌患者,无论是否妊娠,其疾病复发的比例无明显差异。
(2)甲状腺癌在妊娠前确诊,尚未接受治疗。妊娠可能引起(未经治疗的)PMTC增长。
(3)甲状腺癌在妊娠期间诊断。
概况:对于妊娠是否加速甲状腺癌的进展,尚无法给出确切的回答。对妊娠前诊断、经治疗后处于无病生存状态者,观点较为一致,即妊娠对病情无影响。对妊娠前诊断但未进行治疗者,仅有的一项小样本观察提示妊娠可能造成PTMC进一步生长。对在妊娠期间或分娩后1~2年内诊断的甲状腺癌患者,妊娠是否影响长期预后尚存争议。
妊娠影响甲状腺癌的治疗方案吗?
手术是甲状腺癌重要的治疗手段之一。妊娠3个月内手术麻醉可能影响胎儿器官形成和引起自发性流产,妊娠7~9个月手术易发生早产,因此,对于孕期出现疾病进展的甲状腺癌患者,可选择在妊娠第4~6个月时实施手术,此时母胎的并发症均罕见;如孕期监测未发现肿瘤明显进展,手术也可推迟至产后施行。妊娠期间,不能使用甲状腺癌的另一个治疗手段——RAI治疗,因为妊娠是放射性核素检查和治疗的绝对禁忌证。
甲状腺癌影响妊娠的因素:甲状腺癌的手术、碘治疗和TSH抑制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甲减、亚临床甲减、甲亢或亚临床甲亢等甲状腺功能异常状态。研究显示,这些甲状腺功能紊乱状态(除亚临床甲亢外)均有可能影响妊娠和后代。甲减可影响月经和排卵、降低妊娠率、增加妊娠和围产期并发症发生率,并能导致后代的生长发育受损;亚临床甲减也与流产率增加、妊娠和围产期并发症风险增高和后代智力发育受损相关;甲亢则能导致月经异常,增加流产率和妊娠、围产期并发症发生率,妊娠后期甲亢还可因为T4水平过高而影响胎儿自身垂体-甲状腺轴的正常反馈功能。
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的诊断和治疗
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包括两种类型:一为甲状腺肿型,即桥本甲状腺炎(HT);另一为甲状腺萎缩型,萎缩性甲状腺炎(AT),它们都属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本病是公认的器官特异性自身免疫病,具有一定的遗传倾向,HT与HLA-B8相关,AT与HLA-DR3相关。HT和AT患者存在高滴度的TPOAb和TGAb。临床表现本病的常见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病之一,女性发病是男性的3倍,高发年龄为30-50岁;甲状腺中度肿大,质地坚硬是HT的首发症状,50%HT病例出现甲减;AT首发症状为甲减;可有少数病例变现为HT样甲状腺肿伴甲亢,称为桥本甲状腺毒症,少数病例也可伴浸润性突眼。实验室检查甲状腺功能正常时,TPOAb和TGAb滴度显着增高,是有意义的诊断指标。50%的HT患肢发生甲减,血清FT3、FT4减低,TSH显着增高。部分病例仅发生亚临床甲减,即血清FT3、FT4正常,TSH显着增高;晚期131碘摄取率减低;甲状腺扫描分布不均,可见“冷结节”;甲状腺细针穿刺活检有助于诊断。诊断与鉴别诊断凡是中年妇女有质地坚硬的甲状腺肿,特别是伴有峡部椎体叶肿大,不伴有甲状腺功能改变,都应怀疑HT。如血清TPOAb和TGAb增高,诊断即可成立,对抗体增高不显着的病例应当做甲状腺细针穿刺检查。甲状腺萎缩伴甲减,血清TPOAb和TGAb显着增高时,AT的诊断即可成立。坚硬的甲状腺肿要与甲状腺癌鉴别。治疗仅有甲状腺肿者一般不需要治疗。发生临床甲减或亚临床甲减时可给予左甲状腺或甲状腺素治疗。甲状腺肿大、伴局部疼痛或压迫症状时,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30mg/d,分三次口服,症状缓解后减量)。压迫症状明显、药物治疗后不缓解者,可考虑手术治疗。对桥本甲状腺毒症患者,一般给予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不采取手术和放射碘治疗,以免加速甲减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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