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正常视力为1.0或1.0以上,在3m以外的距离能分辨5行视标。如果低于此标准,则可以认为是屈光不正的表现,包括近视、远视和散光等。而近视是指当眼调节静止时,光线经眼球屈光系统后在视网膜之前,导致远处物体模糊但近处物体清晰的现象。
通常情况下,对于假性近视而言,其度数并不明确,因为此时属于可逆的过程,并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近视程度。而对于真性近视而言,可以通过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进行判断,其中裸眼视力指未通过眼镜或其他光学矫正装置检查的视力,而矫正视力则是指经过眼镜或其他光学矫正装置校正后的视力。若裸眼视力与矫正视力相同,则说明已经达到近视的程度;反之则可能不是近视状态。
临床上常用睫状肌麻痹验光仪对被检者进行检测,该方法主要是由于睫状肌痉挛所引起的暂时性低矫,因此得到的结果相对准确。此外,还可以采用角膜曲率计、角膜地形图仪以及相干光层析成像术等方法进行测量,从而判断是否患有近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