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生活中,眼药水成为许多人缓解视疲劳、治疗眼疾的常用工具。但你有没有想过,眼药水开封后,究竟还能使用多久呢?这个问题看似不起眼,却关乎我们的眼部健康,今天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科普专家
1、保质期的双重标准
未开封的眼药水,保质期通常为1-3年,包装上会有明确标注。可一旦开封,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开封后的眼药水直接接触空气,易被细菌、真菌等污染,每次使用时滴管也可能沾染眼部分泌物等,污染药水。因此,开封后使用期限大幅缩短,一般超过1个月,即便没用完,也建议停用。
特别注意:
不含防腐剂:单支独立包装,需24小时内用完。
含防腐剂:开封后建议1个月内使用,超期即使未用完也应丢弃。
特殊类型:如医院自行配制的滴眼液,其保存期限需严格遵循医嘱。
2、变质信号要警惕
除了时间限制,外观变化是重要判断依据:
液体浑浊/出现絮状物
颜色改变(如泛黄)
气味异常
混悬液未摇匀时分层
3、科学保存与使用
存储方法:
阴凉避光处(25℃以下)
特殊药品需冷藏(如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
避免冷冻
正确使用步骤:
洗净双手
拉开下眼睑
滴管距眼3-5cm垂直滴入结膜囊中
闭眼轻压内眼角1分钟
4、过期眼药水“点不得”
引发眼部感染:过期眼药水成分可能变质,滋生细菌、真菌等微生物。使用后易导致眼部感染,出现分泌物增多、眼红、疼痛、视力模糊等症状,严重时会损伤角膜,影响视力。
刺激眼部,引发不适:过期眼药水的化学成分可能发生变化,对眼睛产生刺激。使用后可能出现眼痛、眼痒、异物感、烧灼感等不适,还可能引起眼部充血、眼睑肿胀等,影响正常使用。
药效降低或改变,延误治疗:治疗性眼药水过期后,药效可能降低甚至改变。使用后无法达到预期治疗的效果,使病情延误,导致眼疾加重,增加治疗难度和时间,影响眼部健康恢复。
5、用药小贴士
避免与他人共用
滴药后若出现刺痛/红肿/视力模糊,立即停用并就医
勿将眼药水直接滴在角膜上
多联用药需间隔5-10分钟
湖北爱尔眼科医院眼表及角膜专科建议在药瓶标注开封日期,定期清理药箱。保护视力从细节做起,科学用眼才能让“护眼小助手”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