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和急性胃肠炎在病因、症状及处理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食物中毒主要由摄入被细菌、毒素污染的食物引发,急性胃肠炎则多由病毒、细菌感染或理化刺激导致胃肠黏膜炎症。两者均可表现为腹痛、腹泻、呕吐,但食物中毒潜伏期短且常群体发病,急性胃肠炎多单独发生且可能伴随发热。

食物中毒常见致病因素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等微生物污染,或误食毒蘑菇、河豚等天然毒素。急性胃肠炎则主要由诺如病毒、轮状病毒等病毒感染,或大肠杆菌、志贺氏菌等细菌感染引起,部分病例与药物刺激、酒精损伤等非感染因素相关。
食物中毒多在进食后2-6小时突发剧烈呕吐,可伴水样腹泻但较少发热,严重者可出现神经毒性症状如视物模糊、肢体麻木。急性胃肠炎以脐周绞痛、频繁腹泻为主,大便多呈稀水样或黏液便,病毒性感染常伴低热、肌肉酸痛等全身症状,细菌性感染可能出现脓血便。

食物中毒症状通常在24-48小时内自行缓解,但肉毒杆菌等特殊病原体中毒可导致进行性肌无力甚至呼吸衰竭。急性胃肠炎病程多为3-7天,轮状病毒感染婴幼儿可能持续1-2周,严重脱水者可能出现少尿、意识模糊等电解质紊乱表现。
食物中毒需结合群体发病史、可疑食物追溯及呕吐物培养确诊,急性胃肠炎通过粪便常规、轮状病毒抗原检测等实验室检查鉴别。两者均需排除阑尾炎、肠梗阻等急腹症,严重病例需进行血常规、电解质等血液检测评估病情。
食物中毒早期可通过催吐、导泻清除毒物,肉毒中毒需立即注射抗毒素血清。急性胃肠炎以补液盐纠正脱水为主,细菌性感染可遵医嘱使用蒙脱石散、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诺氟沙星胶囊等药物。两者均需避免盲目使用止泻药,持续血便或意识障碍者需急诊救治。
出现症状后应暂停固体食物摄入,少量多次饮用含电解质的米汤或口服补液盐。恢复期选择低脂低渣饮食如米粥、软面条,避免乳制品及高纤维食物。处理呕吐物、排泄物时需戴手套消毒,餐具煮沸15分钟以上。若腹泻每日超过10次或持续3天未缓解,伴喷射状呕吐、抽搐等症状,须立即就医进行静脉补液和病原学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