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1600多万人,正规的心理医生,但接受过正规专业治疗的不到10%,越来越受到重视。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很多人往往认为精神病人是“疯子”。其实精神分裂症不是不治之症,只是症状复杂,容易复发。精神分裂症的类型不同,产生的症状也不同,会对患者和家属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大家都会害怕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时可能出现危险行为,主要指伤人和破坏东西、自伤和自杀等。这些危险行为由特定的精神症状主导,包括:
01、妄想——伤害他人和破坏事物
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对被害妄想采取忍耐和回避的态度,也有少数患者会“先下手为强”,主动攻击他的“假想敌”。
首先要搞清楚患者的妄想对象,也就是患者认为是谁在伤害他。如果患者的妄想对象是家属,那么家属应该尽量远离患者,至少不要和患者单独在一起。必要时,陪同患者到医院治疗;如果不愿意,并且发生了伤人毁物的行为,就需要强制医疗和住院治疗。
02、幻听-自残和自杀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命令性幻听往往具有威胁性,让他们难以分辨真假,他们绝对服从。比如幻听让病人死亡,病人会毫不犹豫的跳楼自杀,用头撞墙。这种自杀往往是突然发生的,家属看不出任何征兆。只有在事后(如果自杀不成功),病人才会说一个“声音”叫他去死。这种自杀是极其危险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要高度重视了。发现患者有强迫性幻听症状后,家属应始终陪伴患者,必要时带其到医院就医。
03、抑郁症-自杀行为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疾病的不同阶段可能会出现抑郁、沮丧甚至悲观情绪。需要注意的是,相当一部分自杀成功的患者是在疾病恢复期自杀的。精神病症状消除后,患者因病情加重,思想负担沉重,无法正确对待升学、就业、婚姻等实际问题。,觉得走投无路,于是选择了自杀。
对于已经明确表达过自杀想法的患者,其家属可以帮助其全面、客观地评估现实中遇到的困难,尽早到专业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