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婚恋和生育
一、法律层面的问题
1、精神病患者的婚姻问题
首先,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婚姻问题上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但精神病人在急性发病期间不宜结婚,这是因为病人很难履行家庭成员的义务,并且精神症列明显者丧失了正常人的行为自控能力。因此民间的所谓用“冲喜”来治疗精神病例不宜提倡。
其次,反复发作、病情控制差的重性、慢性退缩的精神病人也不宜结婚,因为病人不能建立和维持正常夫妻的家庭生活。但病情缓解、间歇期长者则例外。再者,中度或重度的精神发育迟缓(俗称低能、白痴)的病人不宜结婚,因为病人不能理解婚姻、家庭的实质意义。
严重癫痫、反复发作的病人也不宜结婚,因为病人具有行为冲动、对他人和自身造成伤害的危险性。某些特殊的神经、精神疾病,如有明显的性功能或性心理障碍的病人同样不宜结婚。
神经症、轻度精神发育迟缓、人格障碍、抑、郁症等均不属于不能结婚的范畴。
2、精神病患者的婚姻问题
精神病人无行为能力而不能自行办理离婚手续的,需由家属、单位组织、司法部分共认指定的监护人代替履行各种法律手续。否则无签约能力的精神病例人所签署的文件无效。
精神病人的配偶仅以“感情破裂”或“不堪忍受”为由提出离婚早诉的至少承担举证下列三种情况的责任,提交有关部门审查:婚前精神病发病的经过和病情;结婚时精神活动表现及诊治情况;目前的精神状态对家庭生活是否带来妨碍和危害性。
一方在结婚以后发精神病的,根据《婚姻法》“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规定,考虑到过去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原则上配偶有抚养、照顾病人的义务。不过,在考虑维护精神病人的利益同时,实际生活中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亦需兼顾。如对方难以忍受精神病人无休止的折磨和痛苦而提出离婚,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应准许离婚
进行登记结婚前,不宜结婚的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对另一方隐瞒了病情,登记结婚后,另一方发现并提出离婚申诉的,法院可酌情宣布解除婚约。
二、优生优育优教
优生,是指生育身心健康的婴儿,促进人类在体力和脑力上优秀个体的繁衍。简单地说,也就是生一个健康、聪明、活泼的孩子。要优生先优婚,第一,树立正确的择偶观。第二,不应结婚或暂时不能结婚的对象包括: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
2、未经的麻风病病人禁止结婚。
3、双方都患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不得结婚。
4、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治俞尚未稳定2年以上者不宜结婚。
5、各种法定传染病隔离治疗期间不宜结婚。
6、双方严重的智力低下患者,不宜结婚。
7、患有性传播性疾病者,未不宜结婚。
未来婆婆竟然有精神病
我和男朋友在相恋初期,他就告诉我他的妈妈有轻微的精神分裂症,但当时小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告诉父母。
我们从大一开始感情就非常的好,他对我很好,可以说是百依百顺,性格也特别的好,孝顺父母。我们在一起快六年了。
不过他的父母真的一点为人处事的道理都不懂,过年过节不知道礼尚往来,从来没有给我买过任何东西,也没有说主动给我过年压岁钱。我妈妈抱怨一些他们家不懂礼节,不过还是比较满意我男朋友的。今年上半年我们开始讨论结婚的事,想着明年就结婚。
但他妈妈查出有乳腺癌,受了刺激,精神病发作,一发不可收拾。到现在他妈妈还是在医院整天迷迷糊糊。我看了很害怕,把这些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好几天没有吃下饭了,我也整天以泪洗面。
我和我男朋友说了分手,我们都怕会遗传到下一代,我妈妈也担心这些。
我知道在这时候应该全心的帮我男朋友过了这一关,但我真的很害怕。他们家的亲戚没有一个帮他们的,每天只有他爸和他在医院,亲戚们连也没有,我看了很心疼。
他说他等到三十来岁时再想结婚问题,也许找个结过婚有了孩子的,人家不在意这些也不用要孩子女人。我也许应该放手,这样对他对我和父母都好。他家也没有房子,也不知道他妈妈什么时候精神方面会好,而且如果我们结婚,估计婚礼上他妈妈都会犯病,这样我也不知道怎么面对亲戚。
这几天都很难受,理智告诉我应该分了,但我怕以后找不到像他对我这样好的了,而且我是个很依赖别人的女生,这几年让他惯的很任性,也怕以后再找一个那个男生会受不了我坚持不了多久。
我现在很痛苦,面对父母,我觉得我应该放弃他。面对他,我又那么的舍不得,而且现在我不小了。我该怎么办?
抚顺到哪治疗精神病好
治疗精神疾病在考察医院时,可以从医院的专家队伍、医疗设备、医院规模、科研水平、资质证明、成功案例,以及该院的专家背景等,进行详细地调查。根据这些判断标准,在选择一家正规的治疗精神障碍疾病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