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手术后乳房再造的适应症主要包括有再造意愿且无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禁忌症涉及肿瘤复发高风险或存在严重合并症等情况。具体影响因素包括肿瘤分期、患者健康状况、术后恢复情况、心理状态及治疗计划等。
1、适应症:
早期乳腺癌患者完成肿瘤切除及辅助治疗后,若身体状况稳定且无远处转移,可考虑乳房再造。患者需具备明确再造意愿,局部皮肤条件良好,未接受过胸部大剂量放疗。临床推荐在乳房切除术后6-12个月,经肿瘤科医生评估无复发迹象后进行。
2、绝对禁忌:
存在肿瘤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者禁止再造。严重心肺功能不全、凝血功能障碍等基础疾病患者手术风险过高。炎性乳腺癌患者因皮肤受累范围广,术后复发率显著增高,均属于绝对禁忌范畴。
3、相对禁忌:
肥胖患者需先行减重以降低皮瓣坏死风险。吸烟者需戒烟至少3个月改善微循环。糖尿病患者需将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7%以下。正在接受抗血管生成靶向治疗者需停药1个月后方可手术。
4、心理评估:
严重焦虑抑郁患者需心理科会诊确认心理承受能力。对手术效果期望值过高者需进行充分沟通。既往有体象障碍病史者应谨慎评估,必要时延迟手术直至心理状态稳定。
5、时机选择:
即刻再造适用于保乳手术失败或预防性切除者。延期再造适合需术后放疗或肿瘤分期较晚者。部分患者可选择分期手术,先植入组织扩张器,待放疗结束后更换假体。
乳房再造术后需穿戴专用压力胸衣3-6个月,避免剧烈运动防止假体移位。饮食应保证每日60克优质蛋白摄入促进伤口愈合,推荐鱼肉、蛋清及大豆制品。术后半年内每月复查超声监测假体状态,避免高温环境导致假体老化。心理支持小组参与有助于改善体象认同,康复期可进行瑜伽等低强度运动改善上肢活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