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硬化的严重程度需根据肝损伤程度和是否及时干预判断。早期发现并停用致病药物通常预后较好,若已进展至失代偿期则可能危及生命。药物性肝硬化主要由长期或过量使用肝毒性药物引起,如异烟肼片、甲氨蝶呤片、部分中成药等。
药物性肝硬化早期可能仅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等非特异性症状,肝功能检查显示转氨酶轻度升高。此时及时停用肝毒性药物并配合护肝治疗,如使用复方甘草酸苷片、水飞蓟宾胶囊等,多数患者肝脏功能可逐渐恢复。超声检查可能提示肝脏回声增粗,但尚未出现门静脉高压或腹水等严重并发症。
若未及时干预,持续药物损伤会导致肝纤维化加重,发展为失代偿期肝硬化。此时可能出现黄疸、腹水、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引发肝性脑病。需通过肝脏弹性检测或活检确认纤维化程度,治疗上除停用致病药物外,可能需联合人血白蛋白注射液、呋塞米片等对症处理,严重者需考虑肝移植。
建议长期服用肝毒性药物者定期监测肝功能,出现异常及时就医。日常避免饮酒及自行服用不明成分药物,饮食需低脂高蛋白,适量补充维生素。肝硬化患者应每3-6个月复查腹部超声和肝纤维化指标,由专科医生评估病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