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本身不会传染,但导致肝硬化的部分病因可能具有传染性。肝硬化是肝脏慢性损伤后的病理改变,其传染性与病因直接相关,主要有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等传染性病因,以及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等非传染性病因。

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可通过血液、母婴或性接触传播。若肝硬化由这两种病毒感染引起,患者体液可能携带病毒,存在传染风险。日常生活中需避免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可能接触血液的物品,性接触时采取防护措施。病毒性肝炎导致的肝硬化患者需定期监测病毒载量,必要时接受抗病毒治疗。

酒精性肝病、药物性肝损伤或代谢异常相关的肝硬化无传染性。这类患者肝脏因长期受到毒性物质损害或代谢紊乱导致纤维化,但致病因素不涉及病原体传播。治疗重点在于戒酒、停用肝毒性药物或控制基础代谢疾病,同时需加强营养支持改善肝功能。
肝硬化患者无论病因是否具有传染性,均应避免高脂饮食和过度劳累,适量补充优质蛋白如鱼肉、豆制品。建议每3-6个月进行肝功能、超声及甲胎蛋白检查,若出现腹水、呕血或意识障碍需立即就医。病毒性肝炎患者家属应接种疫苗并筛查感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