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适用于胃肠功能基本正常但无法经口进食或摄入不足的患者,主要有吞咽功能障碍、消化道术后恢复期、严重营养不良、慢性消耗性疾病、意识障碍等情况。
1、吞咽功能障碍
脑卒中、帕金森病等神经系统疾病可能导致吞咽反射受损,存在误吸风险时需通过鼻胃管或胃造瘘实施肠内营养。这类患者需选择均质型全营养配方,避免使用增稠剂干扰营养吸收。建议定期评估吞咽功能恢复情况,配合康复训练逐步过渡至经口进食。
2、消化道术后恢复
胃肠手术后早期需采用低渣型短肽配方营养液,如食管癌术后3-5天开始经空肠造瘘管喂养。需监测吻合口愈合情况,逐步增加输注速度和浓度。术后并发症如肠梗阻时须暂停肠内营养,改为肠外营养支持。
3、严重营养不良
肿瘤恶病质、克罗恩病等慢性病患者若体重指数低于18.5或6个月内体重下降超过10%,需采用高蛋白高能量配方。需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初始输注速度控制在20-30毫升/小时,耐受良好后逐渐增量至目标需要量。
4、慢性消耗性疾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心力衰竭等疾病导致代谢亢进时,建议使用糖尿病专用型或高脂肪配方营养剂。需配合营养师计算每日所需热量,采用持续泵入方式减少胃肠负担。同时监测血糖、血脂等代谢指标变化。
5、意识障碍
颅脑损伤、痴呆等意识不清患者需通过鼻肠管实施肠内营养,选择含膳食纤维的整蛋白配方。床头需抬高30-45度预防反流,每4小时检查胃残余量。长期使用者应定期更换喂养管,预防管饲相关并发症。
实施肠内营养期间需每日记录出入量,监测体重、白蛋白等营养指标。注意保持喂养管通畅,每次输注前后用温水冲洗管道。出现腹泻、腹胀等不耐受症状时应调整输注速度或更换配方。建议由营养师制定个体化方案,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电解质水平,配合适度活动促进营养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