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患者妊娠分娩期需根据心功能分级采取个体化管理,主要措施包括妊娠前评估、孕期严密监测、分娩方式选择及产后监护。妊娠合并心脏病可能由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等因素引起,需多学科协作降低母婴风险。
一、妊娠前评估
所有心脏病患者在计划妊娠前应接受心功能评估,包括心电图、心脏超声等检查。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Ⅰ-Ⅱ级且无肺动脉高压者通常可耐受妊娠,Ⅲ-Ⅳ级或存在艾森曼格综合征等严重病变者需避孕。评估需涵盖药物调整,如华法林需替换为肝素钠注射液,β受体阻滞剂如酒石酸美托洛尔片可能需调整剂量。
二、孕期监测
妊娠期每4周进行心血管专科随访,重点监测心率、血氧饱和度及心衰征兆。心功能Ⅱ级以上者需限制钠盐摄入,每日体重增长不超过0.5kg。出现活动后气促、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可考虑使用呋塞米片利尿治疗。孕20周后需筛查胎儿生长受限,通过超声多普勒评估子宫动脉阻力。
三、分娩时机选择
无并发症者可在孕38-39周计划分娩,严重心功能不全者需提前至孕32-34周。主动脉根部直径超过40mm的马方综合征患者,或左室射血分数低于30%的扩张型心肌病患者,应考虑终止妊娠。分娩前需备好硝酸甘油注射液等急救药物,建立动脉血压监测。
四、分娩方式决策
心功能Ⅰ-Ⅱ级且无产科禁忌证者可尝试阴道分娩,采用硬膜外麻醉减轻心脏负荷。心功能Ⅲ-Ⅳ级、肺动脉高压或主动脉夹层患者需择期剖宫产,术中控制输液速度,避免使用麦角新碱等升压药物。阴道分娩者第二产程需器械助产缩短产程,如采用真空吸引术。
五、产后监护
产后72小时内需持续心电监护,警惕围产期心肌病发生。哺乳期抗凝治疗首选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避免华法林通过乳汁分泌。建议产后6个月进行心功能再评估,避孕措施首选孕激素宫内节育器。所有患者需接受心内科随访,定期复查心脏超声与NT-proBNP水平。
心脏病孕妇应保持每日8小时睡眠,避免情绪激动与感染。饮食采用低脂低盐高蛋白原则,每日钠摄入不超过3g,适当食用瘦牛肉、西蓝花等富铁食物。可进行散步等低强度运动,但需避免瓦尔萨尔瓦动作。出现心悸加重、下肢水肿或咯血等症状时,家属需立即协助就医。产后康复期建议进行心肺功能评估,逐步恢复日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