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疗可能引起放射性皮炎、放射性肺炎、心脏损伤、骨髓抑制和淋巴水肿等损伤。放疗是乳腺癌综合治疗的重要手段,但可能对周围正常组织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1、放射性皮炎
放射性皮炎是放疗常见的皮肤反应,主要表现为照射区域皮肤发红、干燥、脱屑、瘙痒,严重时可出现糜烂、溃疡。放射性皮炎通常在放疗开始后2-3周出现,程度与放疗剂量、个体敏感性有关。轻度放射性皮炎可使用医用凡士林软膏、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复方多粘菌素B软膏等药物进行局部护理。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避免搔抓和摩擦。
2、放射性肺炎
放射性肺炎多发生在放疗后1-3个月,表现为咳嗽、气短、低热等症状。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与肺部受照射剂量、范围有关。轻度放射性肺炎可自行缓解,严重者需使用醋酸泼尼松片、甲泼尼龙片等糖皮质激素治疗。放疗期间应定期进行肺部影像学检查,出现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就医。
3、心脏损伤
左侧乳腺癌放疗可能对心脏造成影响,尤其是冠状动脉和心肌。心脏损伤通常在放疗后数月至数年出现,表现为胸闷、心悸等症状。心脏损伤风险与心脏受照射剂量有关。放疗前应评估心脏功能,放疗中采用心脏保护技术,放疗后定期进行心电图和心脏超声检查。
4、骨髓抑制
放疗可能导致骨髓造血功能抑制,表现为白细胞、血小板减少。骨髓抑制程度与照射范围、剂量有关。轻度骨髓抑制可自行恢复,严重者需使用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等药物治疗。放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常规,避免感染和出血。
5、淋巴水肿
乳腺癌放疗后可能出现患侧上肢淋巴水肿,表现为手臂肿胀、沉重感。淋巴水肿的发生与腋窝淋巴结清扫、放疗范围有关。轻度淋巴水肿可通过抬高患肢、穿戴压力袖套、手法淋巴引流等方法缓解。严重淋巴水肿需进行综合治疗,包括物理治疗和手术治疗。
乳腺癌放疗期间应保持均衡饮食,适当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适度进行上肢功能锻炼,避免剧烈运动和患肢负重。保持良好心态,定期复查,出现不适及时与医生沟通。放疗结束后仍需长期随访,监测迟发放疗反应。放疗损伤多数可防可控,通过规范治疗和精心护理可大限度减轻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