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高血压和高血压危象的主要区别在于血压升高速度、靶器官损害程度及临床处理紧迫性。恶性高血压属于高血压危象的亚型,但伴随进行性视网膜病变或肾功能急剧恶化;高血压危象则涵盖更广泛的重度血压升高伴急性靶器官损害的情况。
恶性高血压表现为舒张压持续超过130毫米汞柱,合并眼底出血、渗出或视乳头水肿等视网膜病变,常伴有血肌酐快速上升、蛋白尿等肾功能损害。其病理机制为小动脉纤维素样坏死,需在数小时内通过静脉降压药物控制血压,常用硝普钠注射液或乌拉地尔注射液,同时密切监测肾功能及眼底变化。
高血压危象包括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急症指收缩压超过18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超过120毫米汞柱,伴随脑病、急性心衰、主动脉夹层等危及生命的靶器官损害,需立即住院治疗。亚急症虽无急性器官损伤,但血压显著升高仍需在24-48小时内调整口服降压方案,如联合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与缬沙坦胶囊。
两类情况均需避免血压骤降引发缺血事件,降压目标为初1小时内平均动脉压下降不超过25%,随后逐步达标。长期管理需针对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病因治疗,如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可能需血管介入手术,嗜铬细胞瘤患者需手术切除肿瘤。
患者日常应严格限盐,每日钠摄入量控制在3克以内,避免剧烈情绪波动和过度劳累。每周至少监测三次晨起及睡前血压,记录波动规律。高血压危象发作后须定期复查心电图、尿微量白蛋白及颈动脉超声,评估靶器官恢复情况。若出现持续头痛、视物模糊或胸闷气促等症状,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