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合并肝硬化患者是否需肝移植需根据肿瘤分期、肝功能代偿程度等综合评估。肝移植主要适用于早期肝癌伴失代偿期肝硬化、符合米兰标准的患者。
对于肝功能Child-PughC级或终末期肝病模型评分较高的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若肝癌病灶符合米兰标准,肝移植可同时解决肿瘤和肝功能衰竭问题。这类患者肝脏储备功能极差,常规手术或局部治疗风险高,移植后五年生存率可达较高水平。移植前需通过影像学评估肿瘤无血管侵犯和肝外转移,并排除严重心肺疾病等禁忌证。
若患者处于肝硬化代偿期且肝癌病灶可完全切除,或肿瘤已超出米兰标准但无远处转移,则优先考虑肝切除联合术后综合治疗。部分超出米兰标准的患者经降期治疗后达到移植标准也可考虑移植。对于多发性肝癌伴门静脉癌栓等晚期病例,移植后复发风险显著增加,通常不建议移植。
建议患者至肝胆外科专科就诊,完善增强CT/MRI、PET-CT等检查评估肿瘤负荷,通过多学科会诊制定个体化方案。移植后需终身服用免疫抑制剂并定期监测肿瘤标志物,保持低盐高蛋白饮食,避免劳累和感染。存在严重门静脉高压或反复肝性脑病的患者应限制动物蛋白摄入,必要时行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过渡治疗。